特區政府早前決定押後立法會換屆選舉。議會監察今早舉行記者會,召集人陳學鋒表示,該會翻查各區候選人的選舉開支申報,發現當中涉及「亂報四宗罪」,其中第一項是「捐贈變淨袋」。該會舉例,區議會(第二)界別候選人王百羽申報489萬元選舉開支,某單一公司以服務價值的捐贈金額達450萬元。該會質疑有關款項其實全數取得政府發還資助。
議會監察記者會羅列反對派選舉申報四宗罪。左起:該會召集人陳學鋒、莫嘉傑、黃偉傑、葉文斌。崔俊良攝
第二是「天價選舉開支任意報」。該會指除了上述候選人外,新界西候選人巫堃泰、九龍西候選人潘焯鴻的申領開支,都分別超過70萬元。
第三是「選舉申報亂咁來」。該會舉例,新界西候選人張可森的申領是從5月開始,但他是6月20日才宣報參選,質疑前述費用是否不實。最後是「非法初選圖以公帑埋單」。該會指出,非法初選的費用318萬元,由52名候選人攤分。
該會稍後會向廉政公署舉報,又促請選舉事務處、廉政公署應嚴肅跟進相關申報事宜。(記者 林駿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