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韓聯社報道,韓國釜山高等法院19日對釜山前市長吳巨敦性騷擾案進行二審庭審,吳巨敦方面當天在法庭上承認了其強行猥褻他人致傷的犯罪事實。
吳巨敦方面19日在庭審開始前向法院提交了關於撤回其否認強行猥褻致傷指控的主張的申請。法院原計劃於當天對吳巨敦案進行二審宣判,但因此推遲宣判並繼續進行庭審。
有觀點指出,吳巨敦突然改變態度認罪是由於擔心繼續否認相關指控會被二審法院判處以更重的刑罰。據悉,吳巨敦在此案一審中獲刑3年。
報道,檢方依然請求法院判處吳巨敦有期徒刑7年。釜山高院將於下月9日對此案作出二審宣判。(頂圖:前釜山市長吳巨敦,韓聯社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