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男團MIRROR去年7月於紅館開演唱會時發生墮屏事故,其中被擊中的舞蹈員之一李啟言(阿Mo)受重傷。演唱會總承辦商藝能工程3名職員各被控一項串謀欺詐罪及欺詐交替控罪,案件20日於區域法院首次提堂。
各被告暫毋須答辯,法官彭中屏批准押後至6月15日再訊,待辯方給予進一步法律意見。另外批准次被告林志華在指定日子因公務短暫離港,3名被告續獲准保釋外出候訊。
控罪指,3名被告分別為41歲項目經理吳凱瑩、60歲工程統籌林志華、48歲項目經理梁耀祖,同被控一項串謀詐騙罪及一項欺詐交替控罪。
串謀詐騙罪指,各被告於2022年5月19日至7月25日間,在香港一同串謀詐騙康文署的經理,即在兩個負重表內不誠實地及虛假地表示註明的各項設備的重量為該設備的實際重量,從而誘使上述經理允許名為MIRROR. WE. ARE. LIVE CONCERT 2022的演唱會繼續舉行。
欺詐交替控罪指,各被告於上述時間在香港藉欺騙,即虛假地表示兩個負重表內註明的多項設備的重量為該設備的實際重量,並意圖詐騙誘使康文署經理作出作為或一連串的作為,即允許名為MIRROR. WE. ARE. LIVE CONCERT 2022的演唱會繼續舉行,而導致藝能工程有限公司獲得利益,或導致康文署蒙受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