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代表、立法會議員 陳勇
一直以來,內地推出了眾多優惠措施,便利港人在內地學習、創業、就業和生活。於2018年推出的《港澳居民居住證》(下稱「居住證」),便是其中一項重要舉措。港人只要於內地居住半年以上,並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或連續就讀條件,即可申請,從而享有三項權利、六項服務及九項便利,故深受港人歡迎。
過往港人於內地生活,只能以回鄉證來證明身份,而由於回鄉證的號碼數量及編制與內地身份證相異(號碼數量分別為11位及18位),故不少網上平台及系統均無法識別回鄉證號碼,使港人難以享用這些服務。同樣為18位數的居住證推出後,令這問題得以持續改善。
惟觀察所見,要廣泛應用居住證,依然有「大門開,小門未全開」的情況,而且無法完全取代回鄉證的功用。現時內地缺乏使用證件的統一標準,以規定兩種證件可以辦理哪些事務,導致辦理某些事務時只能用回鄉證,有時則只能用居住證。即使兩種證件均可使用,卻會出現信息不聯通的情況,造成混亂。
因此,兩證號碼應盡快連結,打通信息系統,長遠則兩證合一,逐步提升其功能,最終與內地身份證看齊,讓港人享用內地日益方便和全面的公共服務。
此外,居住期的有效期為五年,首批發出的居住證即將於本年9月起陸續到期。筆者盼望特區政府向中央有關部門爭取,參考回鄉證的安排,把居住證的有效期延長至十年,並於香港設立辦證地點,便利市民。
在強國建設、民族復興的道路上,香港不能缺席。若能落實上述建議,相信能助港人更好把握發展機遇,讓香港進一步融入國家發展大局,助力中國式現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