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配合政府「香港夜繽紛」活動,消防處指定相應的消防安全規定,容許符合基本消防要求的營運者在夜市明火煮食。消防處署理高級消防區長(政策課)張家浩今日(21日)在一個電台節目表示,已經收到一些在公眾地方舉辦大型活動的申請,包括戶外市集或有食肆攤檔的夜市,消防處會在主辦單位向有關部門申領牌照時提供消防安全意見,以符合消防安全規定。
張家浩指,消防處會調配人手和資源提供處理有關申請,包括於周末、公眾假期等非辦公時間,攤檔進行風險評估、巡查。他補充,「任何時間聯絡我們,我們都會走去提供協助」,部分主辦單位可能只可在晚間安排巡查,處方亦會作出配合;若主辦單位已遵從相關規定,消防處人員會即場發出消防安全證書,以減省主辦單位申領證書的時間。
張家浩指,消防處以風險為本原則制定了方便業界遵從的消防安全規定,營運者只需符合基本消防要求,例如設置滅火筒、滅火氈,及在攤檔的工作枱裝設屏障等,便可在場地設置明火煮食攤檔。
頂圖:「香港夜繽紛」活動資料圖片。圖源消防處f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