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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印發 自明年起施行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印發 自明年起施行

責任編輯:趙桐曲 2023-09-25 14:47:02 來源:央視新聞

 財政部今天(9月25日)發布通知,修訂印發《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這項新制度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本次修訂圍繞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業務發展需要和財務管理要求,增加了「無形資產」「待處理財產損溢」「專項應付款」「公益支出」「應交稅費」「稅金及附加」「所得稅費用」等會計科目,將原會計制度中的「農業資產」(僅針對牲畜資產、林木資產)調整為「生物資產」,將原會計制度中的「發包及上交收入」會計科目內容按其經濟實質分別調整納入「經營收入」和「投資收益」會計科目,刪除了「應付福利費」「農業稅附加返還收入」會計科目,並對相關會計核算要求作出相應調整。修訂後的會計科目與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等其他經濟主體的有關會計核算更協調一致。本次修訂兼顧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經濟功能與社會功能,充分考慮「三農」特點。

 財政部會計司有關負責人介紹,將及時出台相關新舊會計制度銜接規定,確保新舊會計制度順利銜接、平穩過渡。適時組織開展對省級財政部門等的師資培訓,使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盡快熟悉和掌握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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