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17歲少年昨日(4日)於金鐘政府總部外行人天橋持刀保安員,致2人受傷,被控一項傷人罪,今早(5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應控方申請,主任裁判官徐綺薇將案件押後至本月19日再訊,以為被告索取兩份精神科報告。被告沒有保釋申請,須還押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
17歲被告梁凱華,被控於今年10月4日在政總東翼2樓職員入口,非法及惡意傷害劉志偉。
警方昨日晚上交代案件時表示,被捕男子持有香港身份證,報稱是學生,有自閉症記錄,需要定期求醫,上一次覆診原定於7月,但改期至本月底。被捕男子之前沒有涉及任何暴力或刑事案件,但案發前曾與家人有瑣碎糾紛,正調查是否與事件有關,而他是單獨行事,亦沒有證據顯示涉及任何政治活動或針對政府機構。(資料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