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區政府律政司副司長張國鈞7日表示,正向中央爭取將「港資港法」,即港資公司可用香港法律處理民商事糾紛的措施,擴展到大灣區其他城市。
當天,張國鈞接受電台訪問時表示,深圳、廣州、東莞等地GDP十分強勁,若能將香港的法律在這些地方使用,相信可增強香港法律界的發展空間。目前,大灣區律師執業考試的試驗計劃反應理想,截至今年9月,有357名香港律師已取得大灣區執業證,將在今年底開展培訓。
張國鈞希望,在大灣區成立一個中央的法律資訊平台,有利香港未來發展。「大灣區是一個龐大的市場,有研究指出,按照現時增長速度,或在2026年大灣區成為世界四大灣區之首,大灣區將是世界未來其中一個重要引擎。」
關於基本法23條立法,張國鈞表示,條例的草擬工作正如火如荼地進行,明白立法工作不只是特區政府的重點工作,亦是社會關注的議題,律政司會盡快做好有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