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城集團合夥人馮南山 Paxson
近日,港交所就創業板(GEM)上市改革徵詢市場意見,諮詢時間為期6周,將於今年11月6日結束。當局提出的建議,當中包括實施新的「簡化轉板機制」,讓合資格的GEM發行人轉往主板上市、為高增長的企業增設新的資格測試,及取消季度匯報規定。新機制有望提升GEM對發行人的吸引力;預計最快明年年初生效。
成交及市值達標可簡化轉板
諮詢文件主要建議,引入新「簡化轉板機制」,豁免由GEM轉往主板的發行人首次主板上市費。轉板申請人必須符合主板上市的所有資格,當中包括:已刊發作為GEM發行人的3個完整財政年度的財務業績,期間擁有權和控制權不變,以及主營業務未發生任何根本性變化。符合每日成交金額測試,即在轉板申請前的250個交易日及直至股份在主板開始買賣為止,須有至少50%的交易日達到最低每日成交金額門檻。符合成交量加權平均市值測試,即上述期內成交量加權平均市值須達到主板上市的最低市值規定,及在轉板申請之前12個月及直至股份在主板開始買賣為止,皆有良好合規紀錄。
合資格的GEM發行人轉往主板時,由以往必須在提交轉板申請前至少有兩個月委任保薦,建議改為毋須委任保薦人進行盡職審查,或刊發「招股章程標準」的上市文件。至於無法滿足以上資格要求的GEM發行人仍可按現有規定申請轉板。
首次上市設研發新資格測試
諮詢文件亦建議,首次上市規定,為大量投入研發活動的高增長企業,推出新的財務資格測試。採用新測試的GEM上市申請人,除符合其他條件外,最近兩個經審計財政年度的收益總額不低於1億元,而且收益在該兩個財政年度有按年增長。並且須確保其在上市前兩個財政年度的合計研發開支不少於3000萬元,每個財政年度的研發開支,佔同期總營運開支達15%或以上。
持續責任方面,當局擬取消強制季度匯報規定,同時建議把GEM發行人控股股東IPO後禁售期,從24個月縮短至12個月,確保與主板相關要求保持一致。
吸引更多高增長企業
港交所簡化轉板仿效美國機制,有望增強GEM對發行人的吸引力,着重研發並具有高增長潛力,但未有淨營運現金流紀錄的公司來港上市,新的測試標準有助吸引來自香港、大灣區及其他地區靠研發驅動的成長型公司。筆者認為,新轉板機制有利中小企及創新企業作為融資渠道,有助減輕GEM公司上市後的合規成本,增強機構投資者對GEM上市公司的關注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