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荃灣暴動案中槍暴青曾志健與3名黑暴案被告棄保潛逃,被援暴組織「升旗易得道」主動遊說助潛逃,並藉機斂財。4人去年7月在西貢擬偷渡台灣時被捕。他早前承認暴動和襲警罪,今日(18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入獄三年半。
案發時,曾志健與其他身份不詳的人一起參與了荃灣的暴動。在警方撤退期間,曾志健等示威者追上並襲擊了警署警長曾家輝,並使用金屬棒加以追打。曾志健在「逃亡」一年半後,於去年7月被警方拘捕,在西貢北潭涌落網。他另外承認了與三名男子一同妨礙司法公正罪。
被告曾志健,承認於2019年10月1日在荃灣海壩街、大河道、大河道北和鱟地坊一帶參與暴動;及襲擊警署警長曾家輝。另就潛逃一事,曾志健與3名同案一同承認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稍後判刑。(圖為資料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