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環境衛生署食物安全中心今日(25日)公布,中心檢查日本進口食品時,發現當中有來自受管制縣份的水產品和蔬菜,懷疑違反相關《食物安全命令》,涉事產品已被中心封存,沒有流出市面,中心正跟進事件。
中心發言人說:「中心檢查相關批次日本進口食品的食物標籤時,發現兩盒在《命令》發出後在茨城縣加工的冷凍蠔肉,以及三包來自茨城縣的茄子並無附有輻射證明書及出口商證明書,懷疑有關進口商違反相關《命令》。」
根據該《命令》,凡源自日本東京、福島、茨城、宮城、千葉、群馬、栃木、新舄、長野和埼玉十個都/縣,並在2023年8月24日或之後收穫、製造、加工或包裝的活生、冷凍、冷藏、干制或以其他方式保存的水產、海鹽,以及未經加工或經加工的海藻,一律禁止輸入香港和在香港境內供應。另外,源自福島縣的所有蔬菜及水果、奶、奶類飲品及奶粉均禁止入口。至於從日本茨城、栃木、千葉及群馬縣進口的這些食品,則必須附有由日本主管當局發出的輻射證明書及出口商證明書,證明有關食物的輻射水平沒有超出指引限值及適宜供人食用,才可進口。
中心會繼續跟進事件和採取適當行動,包括就事件通知日本有關當局。如有足夠證據,中心會向涉事進口商提出檢控。調查仍然繼續。(圖為資料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