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東省防汛防旱防風條例》有關規定和會商情況,省防總決定於10月31日結束2023年汛期。
廣東省防總要求,轉入非汛期後,各地各部門要繼續密切關注天氣變化,做好防旱防凍各項工作。要搶抓冬春有利時機,加快推進隱患整治、水毀工程修復和基礎設施建設。要繼續保持聯絡暢通和備戰狀態,如遇特殊天氣,按照職責分工和應急預案規定,及時啟動應急響應,落實防範應對措施,全力以赴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