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人在網上懷疑兜售「狗肉」引起公憤,漁護署接報後正展開調查,並聯絡警方跟進。涉事網店在社交媒體專頁刊登帖文,指會「提供新鮮、衛生的狗肉」,配圖寫上「掛羊頭賣香肉」,並有卡通狗圖案,以及兩煲聲稱是「香肉」的圖片。在大批網民炮轟後,該專頁昨日將帖文中的「狗肉」改為「香肉」。
漁農自然護理署(漁護署)今日(19日)指出,在近日恒常網上巡查中,發現有網店刊登懷疑出售狗肉的廣告帖文。漁護署人員已即時展開調查,並會聯絡警方一同跟進。漁護署正調查該網店的活動及帖文,蒐集證據,如證屬實,會向相關人士提出檢控。
根據《貓狗規例》(第167A章),任何人不得屠宰任何狗隻或貓隻以作食物之用,不論其是否供人食用;亦不得售賣或使用或允許他人售賣或使用狗肉及貓肉作食物。違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5000元及監禁6個月。
漁護署強調絕不容忍有關違法行為,必定會嚴格執法,嚴肅跟進所有違規行為。市民切勿購買貓狗肉,如發現懷疑違例銷售情況,請致電1823舉報。(圖源:漁護署FB)
有人在社交媒體專頁發帖文懷疑售賣違規肉類,引起社會人士及執法部門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