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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日起 深圳全面禁用「生鮮燈」 最高罰3萬

12月1日起 深圳全面禁用「生鮮燈」 最高罰3萬

責任編輯:朱劍明 2023-11-20 20:36:45 來源:深圳特區報

 經常去菜市場的消費者,對「生鮮燈」這一「美顏神器」應該都不陌生。原本黯淡無光的肉類,經「生鮮燈」一照,顯得格外新鮮紅潤。針對這種現象,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新修訂的《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下文簡稱《辦法》)規定不得使用「生鮮燈」誤導消費者,並於12月1日起正式施行。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七條規定:銷售生鮮食用農產品,不得使用對食用農產品的真實色澤等感官性狀造成明顯改變的照明等設施誤導消費者對商品的感官認知。

 為進一步落實《辦法》,切實規範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行為,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在此提醒廣大經營者,自覺遵守規定,對銷售鮮肉、蔬菜、水果、海鮮等生鮮農產品的照明設施開展自查。使用「生鮮燈」的市場、超市、門店等各類經營者須於12月1日前自行整改。

 12月1日《辦法》實施後,深圳市市場監管局將在全市開展專項整治行動,嚴查違規使用「生鮮燈」行為,如發現使用「生鮮燈」對食用農產品的真實色澤等感官性狀造成明顯改變的照明等設施,誤導消費者對商品的感官認知,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將按規定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拒不改正的,處五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

 市市場監管局相關負責人表示,12月1日起,消費者若發現相關違法違規行為,可撥打12315、12345投訴舉報。市人大代表認為,去掉「美顏濾鏡」,讓食物回歸原貌,讓消費者看得更加清楚明白,才能充分行使自主選擇的權利,保證食品安全。(深圳特區報記者 易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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