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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香港:共建亞洲國際仲裁首選地

深圳+香港:共建亞洲國際仲裁首選地

責任編輯:林鏗泓 2023-12-15 10:34:46原創 來源:香港商報網

2022年,深圳國際仲裁院(簡稱「深國仲」)多項重要指標位居全國第一、亞洲第一、全球前三,被《全球仲裁評論》評為2022年「重點關注的亞太區域國際仲裁機構」及「中國首選」。

今年正值深國仲成立40周年,作為改革開放和深港合作的產物,他們是如何做到「首選」的?近期由深圳報業集團副總編唐亞明帶隊的「高質量發展調研行」採訪團,走進前海深港國際法務區地標——國際仲裁大廈,一探他們是如何聯動港澳面向全球,提供中國式現代化國際仲裁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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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案件爭議金額在亞洲領先

2022年,深圳國際仲裁院受理案件總爭議金額達1272億元人民幣,躍居亞洲第一、全球前三。今年截至目前,該院受理的仲裁案件數量也再創歷史新高。

作為改革開放以來內地設立的第一家仲裁機構、粵港澳大灣區第一家仲裁機構,深國仲確實擁有先行之利。不過,熟知內情人士表示,深國仲自2012年之後實現跨越式發展,在全球率先通過法定機構立法,完善國際化的法人治理結構,從治理機制、仲裁員結構、案件結構、裁決執行、規則銜接、業務模式等六個維度深化國際化,從而實現高質量發展。

而作為當事人,為什麼願意選擇深國仲?據介紹,一個重要原因是深國仲堅持以當事人為中心,主要表現在根據市場主體意願不斷完善仲裁規則,通過2012年、2016年、2019年三次規則修訂,大力推動「邊裁推選法」「排序法」「選擇法」「排除法」等創新實踐,儘可能把選定首席或獨任仲裁員的權利交給雙方當事人,幫助當事人達成最大程度的共同意願。去年,深國仲爭議金額1億元以上案件實現當事人按照仲裁規則共同選定首席仲裁員的比例已達70%。

有深圳經濟特區立法做制度保障,堅持「以當事人為中心」理念,深圳國際仲裁院不斷創新仲裁服務,國際公信力逐年增強,2016年開創中國仲裁機構受理投資仲裁的規則安排,2017年開創在海外設立庭審中心的先例,2019年開創在中國內地法域之外設立獨立仲裁機構的先例(在香港設立「華南(香港)國際仲裁院」),2021年同時加掛「粵港澳大灣區國際仲裁中心」名稱,向建設全球性國際商事仲裁中心更進一步。

聯動香港共建粵港澳大灣區國際仲裁中心

深國仲開創的多個第一,不少都與香港有關。1984年,深國仲開啟中國仲裁機構聘請境外仲裁員的先河,首批15名仲裁員中有7名來自香港。1989年,深國仲作出的一宗仲裁裁決被香港法院承認和執行,這是香港法院按照《紐約公約》承認及執行仲裁裁決的先例,也是中國內地仲裁裁決在境外獲得承認和執行的先例。香港回歸以來,深國仲按照《關於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相互執行仲裁裁決的安排》在香港獲得承認和執行的裁決數量位居內地仲裁機構首位。40年來,香港法律界、工商界人士在深國仲的參與度也不斷增加。深國仲新一屆仲裁員名冊覆蓋114個國家和地區,其中來自香港的仲裁員共151人,佔境外仲裁員總數的近30%。作為受理涉港案件最多的內地仲裁機構,2019年至今深國仲受理的涉港案件就達到1255宗,佔其涉外案件數量的70%,涉及標的額人民幣886億元,佔其涉外案件標的額的77%。40年來,深國仲和諧高效解決了大量涉港的跨境商事糾紛。

目前,深國仲充分利用深港「雙城兩院」新發展格局的優勢,與華南(香港)國際仲裁院共同協助仲裁庭採取「深港聯動、異地同步」的庭審方式,實現庭審服務的「硬聯通」,為當事人提供了深港兩地仲裁服務的更多選擇。同時,深港的規則和人員「軟聯通」也在不斷推進之中,如《華南(香港)國際仲裁院仲裁規則》在框架設計上符合國際通行的規則標準,極大地方便境外人士熟悉、理解和使用,同時也充分吸納了《深圳國際仲裁院仲裁規則》中的亮點,與其形成差異性互補優勢,為中外企業提供對沖條款及保障,率先實現粵港澳三地規則的「軟聯通」,為當事人在粵港澳大灣區的爭議解決提供了全新選擇。另外,大量香港工商界、法律界高端代表人士通過擔任深國仲理事、仲裁員、調解員、代理人、專家證人五種身份參與特區國際仲裁,化解跨境糾紛,並以「雙城兩院」為橋樑和紐帶,不斷加深與內地的交流與合作。如香港證監會前主席梁定邦、香港首任律政司司長梁愛詩,都曾作為香港法專家證人參與涉港案件的辦理,提供專家意見,獲得廣泛好評。梁愛詩曾如此評價在中國改革開放新時期立足前海、聯動港澳進行國際仲裁創新的深國仲,「在香港做不到的,在內地其他地方做不到的,我們可以在這裏先行先試,所以這裏是一個法律服務的很好的地方。」

而進入新的發展階段,特別隨着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建設加速,深國仲再次把握展機遇,在河套建立粵港澳大灣區國際仲裁中心交流合作平台暨中國(深圳)知識產權仲裁中心,協同華南(香港)國際仲裁院、香港大律師事務所、澳門仲裁機構等港澳主要法律團體和組織,為粵港澳大灣區仲裁調解機構及三地專業人士開展交流合作提供便利;同時,探索深港知識產權案件仲裁、調解優先推薦機制和合作機制,形成「香港調解+深圳仲裁」「深圳調解+香港仲裁」的創新模式,進一步提高河套知識產權爭議解決的能力和效率。

「深圳+香港」高頻率出現在深國仲劉曉春院長的口中。通過多年的共建、共商、共治、共享,「深圳+香港」「雙城兩院」所形成的國際仲裁創新經驗、資源優勢和引擎功能,在粵港澳大灣區和「一帶一路」的背景下,已進一步輻射到更廣闊的區域,深國仲的仲裁和調解案件已累計覆蓋140個國家和地區。2022年,深國仲在廣東江門設立深圳國際仲裁院江門中心,推動共建創新性區域性仲裁工作平台,打造華僑華人公共法律服務中心,為全球華人解決商事爭議提供更多的選擇。今年10月深圳國際仲裁院喀什分院正式啟用,重點為中亞、西亞等「一帶一路」國家和地區提供跨境法律服務。在深國仲圍繞市場需求而逐步國際化的過程中,劉曉春表示,深國仲將持續加強與港澳的聯動,為服務「一帶一路」國家戰略貢獻大灣區的力量。他指出,「深圳+香港」有條件也應該攜手共建面向全球的亞洲最佳仲裁高地,共同提升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這也是香港和內地法律界和工商界的共同期待。(記者童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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