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國家發改委今日(25日)對外公布《粵港澳大灣區國際一流營商環境建設三年行動計劃》(下稱行動計劃),提出優化市場准入環境,研究進一步取消或放寬對港澳投資者的資質要求、持股比例、行業准入等限制。
行動計劃提出主要目標:經過三年努力,粵港澳大灣區與國際通行規則相 接的營商環境制度體系基本建立,共商共建共享體制機制運作更加順暢,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達到世界一流水平,市場活力和社會創造力充分釋放,市場互聯互通水平顯著提升,在全球範圍集聚和配置各類資源要素的能力明顯增強,營商環境國際競爭力居全球前列。
與該目標配套,行動計劃明確了一系列具體措施。如在優化市場准入環境方面,清理對企業跨區域經營、遷移等設置的不合理條件;在維護公平競爭市場秩序方面,推動大灣區內地九市深入實施公平競爭政策,在外商投資准入負面清單之外的領域清理取消港澳企業在招標投標、政府採購、權益保護等方面存在的差別化待遇。
行動計劃還要求深入實施「灣區通」工程,加快提升市場一體化水平。其中包括進一步優化通關流程和作業方式,在更多粵港、粵澳口岸實施「一地兩檢」「合作查驗、一次放行」等人員通關新模式,結合實際需要推動更多口岸實施「24小時通關」。
金融市場互聯互通也將穩步推進。行動計劃提及,做好「債券通」之「南向通」,推動債券市場雙向開放提速。探索在大灣區內符合條件的區域試點開展跨境徵信合作,建立粵港澳徵信產品互認機制,提升跨境融資信用服務能力。
此外,為推動跨境便利執業與行業標準共通,行動計劃明確將優化港澳專業人士在大灣區內地的職稱申報評審機制,研究在部分重點領域率先推動港澳專業人才在大灣區內地便利執業。(圖源:中通社資料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