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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局:原址換地「加強版模式」已平衝各方利益

發展局:原址換地「加強版模式」已平衝各方利益

責任編輯:蔣璐 2023-12-29 10:49:50 來源:香港商報網

    發展局昨日(28日)公布「加強版傳統新市鎮發展模式」的修訂換地安排,擴展至元朗南、新田科技城等所有新發展區(北部都會區),容許政府協助收回第三方土地後再批予換地申請人整幅用地,但申請人須擁有指定發展用地的九成或以上私人業權及提供政府指定公共設施。發展局常任秘書長何珮玲今早(29日)在一個電台節目表示,有關方案已平衝各方利益。

    何佩玲指,過往要求申請人購得全部土地才考慮換地申請,會令發展項目要「斬件」發展,擴大並修訂「加強版傳統新市鎮發展模式」,有助日後北部都會區的發展,而政策要求申請人購得九成土地仍屬高比例,強調已平衡多方利益,申請人亦要補足所有土地的地價。 

    何珮玲續指,在「加強版模式」方案下,如果「原址換地」的申請人已集齊相關發展用地的九成或以上業權,政府會考慮運用《土地收回條例》收回餘下的私人土地,再批給申請人作整全發展,而申請人必須為整塊發展用地補足地價,以及按政府要求建造公共設施。她說,有關做法如果能令新發展區更整全和均衡,即使政府收回的土地日後是用作私人發展,也是顧及社會整體利益,符合《土地收回條例》下「公共用途」的規定,同時政府亦會向相關土地業權人作出合理賠償,以符合《基本法》保障私有產權的規定。

    何珮玲續指,在新方案下,政府變相是協助發展商收回部分土地,因此政府會要求發展商興建公共設施,之後交回政府管理和維修,建造費可在補地價時扣減,但沒有設定公共設施的比例,會視乎不同項目而定。

    何珮玲又表示,新界土地過往夾雜很多「祖堂地」,由於賣出土地需要持份者經內部決策程序決定,令過往發展商在新界收地較為複雜。民政及青年事務局正與鄉議局商討如何簡化賣地程序。

    上水鄉議會主席侯志強表示,「祖堂地」過往一般過往用作祭祀,當中很多農地現時都已荒廢。法例要求在賣出「祖堂地」時要經過專員批核,如有人反對一般難以賣出,加上持有土地的子孫一般身處不同地方,令發展商難以百分百收回所有土地。他認為新政策下由政府收回餘下的土地較方便,新界居民對政府定出的地價一般都無太大意見。

    頂圖:元朗洪水橋/廈村。中新社資料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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