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政協委員、中國香港(地區)商會主席 楊莉珊
英美等24國近日以「媒體自由聯盟」(Media Freedom Coalition)成員名義,日前在香港《立場新聞》停運兩周年之際發表聯署聲明,妄稱《香港國安法》實施以來,針對媒體工作者煽動叛亂的起訴增加,相關法律打壓新聞業,損害了香港的自治權及違反《中英聯合聲明》、《基本法》所承諾和保障的港人權利和自由。聲明又妄稱,港府對《立場新聞》記者和《蘋果日報》創辦人黎智英等的長期起訴、禁止記者報道政府新聞發布會及從公共廣播檔案中刪除資料,情形對新聞傳媒界的其他人產生了寒蟬效應,當地媒體加強了自我審查,失去了編輯自主云云。
香港特區政府發表聲明,對美國、英國等外國以所謂「媒體自由聯盟」成員名義對香港特區保障新聞自由等狀況顛倒是非和無理抹黑表示強烈不滿和堅決反對,強調任何外國詆毀香港特區情況,試圖破壞香港特區法治乃至繁榮穩定,只會自暴其短,理屈詞窮,絕不會得逞。
外交部駐港公署亦發表聲明,批評「媒體自由聯盟」的有關行徑粗暴干涉中國內政,嚴重褻瀆法治精神,充分暴露相關國家的蠻橫無理和唯恐香港不亂的險惡用心。公署敦促所謂「媒體自由聯盟」恪守國際法與國際關係基本準則,擯棄傲慢的「教師爺」做派,停止包庇反中亂港勢力,停止打着新聞自由的幌子插手香港事務、干涉中國內政,否則必將受到包括香港同胞在內全體中國人民的堅決回擊。
香港是法治社會,司法獨立、新聞自由受基本法保障,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媒體自由聯盟」無理抹黑,以所謂「新聞自由」為由干涉香港內部事務,公然為反中亂港分子撐腰張目,抹黑特區政府正當執法,公然為黎智英等反中亂港分子撐腰張目,破壞法治精神,明顯是在顛倒是非黑白。
所謂「媒體自由聯盟」的聲明是典型美西方干預香港事務的例子。香港是法治社會,有法必依、違法必究。新聞自由不是違法犯罪的擋箭牌,更不是反中亂港活動的通行證。「媒體自由聯盟」的聲明與新聞自由毫不相干,煽動暴亂、鼓吹分裂、傳播謊言是任何一個法治社會都不能容忍的。特區警方對《立場新聞》、《蘋果日報》相關負責人依法採取行動,完全是維護國家安全、捍衛香港法治的正義之舉,有理有據,不容抹黑。
回溯《立場新聞》歷史不難發現,它經常發布大量美化暴力事件、煽動仇警情緒的報道。在香港國安法頒布實施後,這家機構拒不收手,仍繼續刊登大量煽動性文章,叫囂「制裁中國」,鼓吹在香港實施「孤狼式」恐襲等。可見,《立場新聞》絕不是一家正常媒體,而是假借新聞自由之名的「害群之馬」,是反中亂港勢力的代理人,帶有鮮明反國家、反政府的特徵。2019年修例風波期間,更是竭盡造謠之能事,一手炮製地鐵站死人、女大學生被強姦等一個又一個騙局,污蔑香港警方,鼓吹「港獨」「攬炒」,為「黑暴」分子張目。與暴力暴動同行,與「反中亂港」勢力同流合污,與《蘋果日報》沆瀣一氣、互為AB面,正是「立場新聞」昭然於世的真實面目。
亂港黑手、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劣跡斑斑,其創辦的《蘋果日報》一直為反中亂港分子充當喉舌,對「毒蘋果」,香港市民早已痛恨至極。特別是修例風波期間,從惡意造謠的「太子站打死人」事件,到無中生有的「新屋嶺性侵」風波,《蘋果日報》和其體系內的吹鼓手們炮製大量假新聞抹黑特區政府以及警隊,肆意煽暴,妄圖搞亂香港。「毒蘋果」之「毒」,還在於其一言一行,深深刻上了反中亂港、賣港求榮的印記。長期與境外反華勢力深度勾結,鼓吹「違法達義」歪理,為反中亂港團體充當「保護傘」和「中轉站」……這些行為在任何主權國家都是公然觸碰法律紅線之舉。可以說,哪裏有虛假新聞散播仇恨,哪裏有扭曲事實撕裂社會,哪裏就有《蘋果日報》的鬼影。對於蘋果日報長年累月的「播毒」行為,絕大多數香港市民已忍無可忍。香港執法機構撕下《蘋果日報》外國代理人的「面具」,斬斷反中亂港者的「魔爪」,讓所有觸犯法律的行為都得到應有的懲罰,香港由治及興的步伐才會更加穩健。
諷刺的是,美西方政客口口聲聲高喊新聞自由,但其國內的新聞自由環境卻不斷惡化,堪稱「燈下黑」。以美國為例,在2020年佛洛德事件引發的全美抗議示威中,大量報道事實真相的記者遭到美國警方攻擊或逮捕。2020年美國至少有117名記者被逮捕或拘留,這些數字較2019年暴增12倍。美國政府如果不懼怕真相且自信,為什麼要追捕引渡阿桑奇?為什麼不像吹捧別國所謂追求真相人士那樣對待斯諾登?美國應該收起虛偽的雙重標準,停止以所謂自由之名干涉中國內政。
事實上,國安法實施以來,香港發展重回正軌,新聞自由得以在安全、穩定、法治環境下得到更好保障。這是任何不帶偏見之人都無法否認的事實。近年香港新聞媒體業發展蓬勃,除了本地媒體百花齊放,每當有重大活動,不少外國媒體都會來港報道,傳媒一如既往可以依法行使新聞自由,特區政府亦重視媒體對施政的評論,積極回應和改善不足,所謂「媒體自由聯盟」成員之言明顯捏造事實。
美西方一些政客支持新聞自由是假,見不得香港穩、看不慣香港治是真。自由有底線,違法必受懲,這是放之四海而皆準的道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香港的法治精神,有法必依、違法必究、秉公處理,奉勸任何人無謂再妄想借「新聞自由」之名作為「免死金牌」,不如早日悔罪自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