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開放是我國金融業改革發展的重要動力。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主動有序推動金融業開放,持續拓展金融開放的廣度和深度。
取消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QFII)和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RQFII)投資額度限制,取消銀行、證券、基金管理、期貨、人身險領域的外資持股比例限制,取消企業徵信評級、信用評級、支付清算等領域的准入限制,進一步促進跨境貿易投資便利化……
新時代以來,中國金融業高水平對外開放步穩蹄疾。近年來,金融領域先後推出50多項開放措施,一系列開放舉措助力加快形成更大範圍、更寬領域、更深層次的全面開放新格局。
數據顯示,截至2023年9月末,來自52個國家和地區的202家銀行在華設立了機構。從2020年至2023年9月末,在華外資銀行增(注)資總計達187.3億元。截至2023年11月末,已有1115家境外機構進入中國債券市場,持債規模3.54萬億元。
人民幣國際化穩中有進。環球銀行金融電信協會(SWIFT)數據顯示,2023年9月,人民幣在全球貿易融資中佔比為5.8%,同比上升1.6個百分點,排名上升至第二位。
近期,首家自設立起就由外資股東全資控股的證券公司——渣打證券(中國)有限公司,外商獨資企業聯博基金陸續獲得中國證監會頒發的《經營證券期貨業務許可證》,成為我國金融市場對外開放不斷深入的生動寫照。
據了解,截至目前,自2020年取消外資股比限制以來,中國證監會已批准20家外資控股或獨資的證券期貨基金公司。
首家外資控股證券公司、首家外資獨資壽險公司、首家外資全資控股期貨公司、首家外資全資控股公募基金公司……近年來,多個「第一」陸續誕生,正是中國金融開放連出實招的結果。
展望未來,以制度型開放為重點,推進金融高水平開放步伐將加快。從金融管理部門釋放的信號看,中國將進一步完善准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制度,構建與金融高水平開放要求相適應的監管體系;進一步探索對外資機構的差異化監管,支持在華外資機構更加全面、深入參與中國金融市場,引導外資金融機構集聚發展,更好服務實體經濟。(新華社記者 劉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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