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訴一名渣打銀行前保險策劃經理,控告他詐騙兩名客戶保費共逾82萬港元。被告今日(2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入獄20個月。區域法院暫委法官許肇強判刑時斥責被告處心積累犯案,行為違反誠信,影響銀行聲譽。
案情透露,案發時被告派駐渣打銀行灣仔一間分行,職責包括根據該銀行與保誠的商業協議,推介客戶透過銀行購買保誠的保險產品。他於2019年1月及3月協助兩名客戶透過渣打銀行購買兩份保誠的保單。
廉署調查發現,被告偽稱協助該兩名客戶向保誠繳付保費,於2019年8月及9月分別誘使他們將5.23萬美元(約40.8萬港元)及逾42萬港元轉賬至被告一名親信的銀行戶口。被告其後向保誠偽稱該兩名客戶申請取消保單,企圖誘使保誠取消該兩份保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