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廣福道2021年發生奪命車禍,一名的士司機駛經時突然加速超車、衝燈剷上安全島,釀成2死4傷。肇事司機早前承認2項誤殺罪、4項危駕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今日(22日)於高等法院被判囚8年,法官陳慶偉下令終身停牌。
被告莫培華(66歲,司機),承認2項誤殺罪及4項危險駕駛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指他於2021年8月22日在大埔廣福道危險駕駛,導致陳更崧(51歲)、伍美芳(37歲)、劉殷喆(4歲)及蘇木興(54歲)身體受嚴重傷害,另鄭鈞海(59歲)及宋婉芬(63歲)死亡。
案情指,2021年8月22日約上午11時20分,被告駕駛的士沿着西行線行駛,其前方有一輛私家車和一輛的士。當行人過路燈轉為綠色,被告駛近行人過路處時卻未有停車,更加速將的士向右轉,超越前面停在行人過路處的2輛車,切入對面的東行行車線;被告繼續以時速約50公里駕駛,的士最終撞向安全島及撞倒附近6名途人,導致2死4傷。
其中,鄭鈞海當場被證實死亡,驗屍發現其腦組織被擠出顱腔和胸部、脾臟損傷;另一名女途人宋婉芬送院後翌日不治,驗屍報告指她頭部、胸部和脊柱等受重創。 4名傷者的傷勢分別為腦出血及不同部位骨折等,其中伍美芳案發時懷有身孕,車禍後顱骨骨折和腦出血,她於2022年1月誕下胎兒。
被告同日被捕,藥物和酒精測試結果均呈陰性;的士維修檢查結果顯示機件正常。
頂圖:大埔廣福道車禍現場。中通社資料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