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議員 梁熙
特區政府早前就《基本法》第23條立法剛剛完成諮詢,正積極準備提交立法草案之際,逃犯許智峯就以其最新舉動「挑戰」特區政府,正好為當局的立法工作帶來了又一個有力的證明,強化立法的必要性。
事緣許智峯在其社交網站上載了與自己有關的案件,包括國安法資產凍結令案、國安法通緝令、刑事藐視法庭案以及訟費破產令的處理人員資料姓名。當中包括了法官、司法人員、檢控官、執法人員和其他公務人員,差點連當時在法院涉及文書工作的文員、法庭保安、廁所清潔員等也包括在內,可說是讓人目瞪口呆。他作出有關行為後,由特區政府以至民間也反應激烈,紛紛表達強烈不滿的意見,社會一致同意有關的行為遠超出應有的底線。
一位口說「很愛香港的人」,卻帶頭破壞香港的「一國兩制」以及司法獨立,可說是極其諷刺。而許智峯作為逃犯,可以通過澳洲當地的律師品格審查本身已讓人瞠目結舌,現時違反律師最基本的操守主動破壞另一司法區的司法獨立,而當地的律師監管機構又視若無睹,又再一次刷新了大家對澳洲司法水平認知的新低點。想不到本來希望羞辱特區政府,卻先一步羞辱了澳洲當地的律師規管制度。
其實從逃犯許智峯的行為可見,《基本法》第23條諮詢當中就「制定措施保障處理涉及國家安全案件或工作的人員及其家人免受『起底』或被騷擾」的建議具有強的前瞻性以及必要性。其實除了司法人員外,各公職人員在執行涉及與國家安全有關的職務時,亦有機會遭遇到「起底」或被騷擾。因此,相關條文的制訂有助於減輕各司法人員及其他公務員同事的擔憂,讓大家可以無後顧之憂解決相關的問題。從2019年黑暴事件可見,前線警員以及其家人遭到了「起底」,嚴重影響了其日常生活,暴徒及同黨的行為本身已讓人大為不齒,現時逃犯許智峯再就此添上一筆,都是有關條文制定的一大明證。故此,特區政府在向外解說時,一定不能忽略這個手到拿來的證明,做到擺事實、講道理,以說服外國友人立法的合法性、必要性、及時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