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事務局去年9月頒布和實施根據《公務人員(管理)命令》第12條着令工作表現持續欠佳公務員退休(「第12條行動」)的簡化機制。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楊何蓓茵今日(27日)書面回覆立法會議員質詢時表示,實施簡化機制至今,共有6人被當局啟動着令退休的程序。她指,其中1人在觀察期內工作表現有改善,獲部門暫緩行動;1人表現仍然欠佳,將被着令退休,3人仍在觀察期內,餘下1人就自行辭職。
楊何蓓茵提到,自去年9月至今,有1名人員在舊機制下被着令退休,該個案的處理時間為2年7個月。至於簡化機制下的處理時間,由於目前未有個案達到終止聘用的階段,因此未能計算。另外,2020至2021年度起的3個財年,共有32名公務員因工作表現欠佳,不獲增薪。其中房屋署佔最多,有4人不獲增薪。
她表示,公務員事務局會繼續督導部門善用簡化機制,加強監察部門對個案的處理,並已透過季度報表監察各部門可能和處理中的「第12條行動」個案。對於長時間仍未完成的個案,局方亦會主動向部門查核個案進度,並提供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