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亞洲電台發聲明稱,因應基本法23條完成立法,經詳細評估後,決定關閉實體辦事處,不再保留全職員工,但會繼續保留在港的新聞機構官方註冊。特區政府回覆查詢時表示,不會評論個別機構的營運決定,但強烈不滿及譴責所有危言聳聽及抹黑《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條例》)的失實言論。
發言人說,制定維護國家安全法律是主權國家的固有權利,很多國家包括美國和英國,亦有相關法例。特區政府在訂立《條例》時有適當參考其他國家的立法經驗,對於《條例》下的新增罪類,海外亦有相關或類似條文。如果記者只有在香港工作時會感到憂慮,在其他地方則不會,是非常偏頗的言論,令人髮指。
發言人指出,特區政府已多次強調《條例》針對極少數危害國家安全的人,目的是保護廣大香港市民生命、財產、自由和權利,一般傳媒工作者不會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不會誤墮法網;另外,《條例》是防禦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的法律,只有想闖入香港家園,侵害掠奪的人,才需要感到憂慮。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上月曾點名批評自由亞洲電台,指其受美國聯邦政府資助,抹黑基本法23條立法是針對傳媒,並且誤導和恐嚇市民。他強調立法只針對危害國家安全人士,對傳媒報道有充分保障。
另外,警方曾於1月去信自由亞洲電台,指該台一則有關香港警務處高層人員退休及晉升的報道,引述潛逃海外的立法會前議員許智峯的言論,批評該言論失實和抹黑警隊,警方強烈不滿並嚴厲譴責。
翻查資料,自由亞洲電台曾多次報道假新聞,例如,在今年3月20日一篇題為《朝鮮在中國實施的強迫勞動計劃:虐待、性侵、工資被政府拿走》的報道中使用一張有多名朝鮮女性的圖片,其圖說為「2023年3月,一群朝鮮婦女在中國丹東的街頭,由一名增幅監管人員監督。在中國使用這些勞工違反了聯合國的制裁。」然而該圖片的真實出處為鳳凰網於2011年12月28日刊登的題為《遼寧丹東朝鮮人自發組織吊唁金正日》的報道,當日,在丹東的朝鮮民眾走向當地海關悼念金正日。
自由亞洲電台報道假新聞
事件真實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