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務衞生局向立法會會衛生事務委員會提交文件顯示,預計今年年中展開「大灣區跨境直通救護車試行計劃」,為期一年。當局會在計劃正式實施前,與深圳市及澳門政府進行演練,試行期間有關部門會適時檢視成效及運作經驗。
根據文件,計劃預計先以香港大學深圳醫院及澳門仁伯爵綜合醫院作為試點醫院,與醫管局指定的本港公立醫院對接。在有需要情況下,兩間醫院會派出駐院醫生隨行,特區政府會確保這些醫生符合香港相關法例規定,香港醫務委員會正根據《醫生註冊條例》作出一項有限度註冊的公告,以便他們申請有限度註冊,令他們在入境香港後繼續為救護車上的病人進行醫療程序。
醫務衞生局建議先實行直通救護車從深圳到香港,再視乎運作經驗及實際需要推展至由香港到深圳的安排。
至於香港與澳門運送安排,當局建議以澳門仁伯爵綜合醫院(山頂醫院)作為澳門指定試點醫院。兩地會先實行澳方車輛來港安排,視乎運作經驗及實際需要,日後再探討由香港到澳門的安排。
醫務衞生局又提到,啟動跨境救護車機制的條件包括派送及接收醫院須事先達成協議,以病人的醫療需要、安全和利益作首要考慮,同時防止濫用。其中,派送醫院醫生會評估病人情況,包括病人當下的臨床情況需要安排跨境轉院以接受持續的治療或康復安排、病人的醫療情況不會因跨境運送而造成過度風險,以及不適合以其他交通跨境運送。並聯絡醫管局重大事故控制中心,聯同接收醫院作出相關評估、資訊交換及協調,以決定是否啟動運送機制。同時,派送及接收醫院會確保病人親屬及/或病人已同意有關安排及知悉運送的風險。
醫務衞生局舉例指,如病人遇上甲型主動脈剝離等部分大灣區其他城市醫院沒有提供,而緊急及複雜的手術程序及治療,需運送到本港醫院進行手術,以現行陸路口岸交接安排運送病人可能會帶來風險時,病人較適合直接運送;另外,如有港人在內地或澳門遇上嚴重意外,經初步處理後需接受進一步治療,又不適合兩地救護車在口岸以「車過車」方式移交時,跨境直通救護車便可發揮其功能。
醫務衞生局強調,跨境直通救護車不會運載預計不久將出院或可在當地醫院接受適當治療的病人,例如輕微骨折的傷者可選擇當地醫院接受治療,待情況好轉及穩定後以其他方式(如跨境載客車輛)回港繼續接受治療或康復。需在當地即時搶救的病人,亦未必適宜安排運送,避免運送過程導致延誤。(資料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