佐敦華豐大廈三級火引發消防安全疑慮,保安局局長鄧炳強今日(24日)書面回覆立法會議員質詢時表示,為進一步提升目標樓宇的消防安全水平,政府正加緊推進修訂《消防安全建築物條例》的工作,以賦權消防處和屋宇署代未能符合條例要求的業主,進行消防安全改善工程,並在工程後向他們收回費用。政府會將提交修例的時間縮短兩至三個月,盡快將修訂建議提交立法會審議。
鄧炳強說,修例建議亦包涵不同元素,例如調升不遵辦「指示」或「符合消防安全令」的罰則、引入針對不合作業主的條文,防止有人阻礙法團遵辦條例的要求等。政府亦會繼續積極向目標樓宇業主提供不同支持,以協助業主進行消防安全改善工程,從而提升遵辦條例規定的比率,並會繼續善用科技,探討在各範疇用科技提升消防安全。
鄧炳強又提到,受條例規管的目標樓宇約14000幢,截至今年2月底,消防處和屋宇署已完成巡查約10920幢目標樓宇,並發出合共約36萬張「指示」,有約四成已獲遵辦或已被撤銷,餘下約六成正在跟進。他指出,自條例生效以來,截至2月底,已有超過3600宗沒有遵辦「指示」或「符合消防安全令」但無合理辯解而成功被檢控的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