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港國家安全公署署長董經緯今日(8日)在律政司舉辦的國安法律論壇上發表致辭,分享香港國安法四點感受和意見,強調香港國安法第62條指明,「香港特別行政區本地法律規定與本法不一致的,適用本法規定」。充分發揮香港國安法的凌駕性威力,決不允許任何人、任何機構以任何方式削弱、矮化、架空國安法。
董經緯指出,香港國安法頒布實施四周年之際舉辦論壇,研討交流實施香港國安法的實踐成效和體會認識,對進一步推動香港國安法治建設具有重要意義。制定實施香港國安法是香港回歸以來「一國兩制」實踐發展的重要里程碑,也是習近平法治思想、總體國家安全觀在香港的生動實踐。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安全穩定是最好的發展保障。香港國安法治體系不斷健全完善,維護國家安全更加有效,更有利於拼經濟、謀發展,加快推動由治及興。
國安法開啟香港國安法治體系建設歷史進程
對此,董經緯分享四點感受和意見。第一,循應然之理,香港國安法開啟特區國安法治體系建設歷史進程。一個國家,在國內進行立法、決定如何立法,這是天經地義的事。在香港,同樣以總體國家安全觀為遵循,適用和內地統一的國家安全概念,但考慮到「一國兩制」的特殊性和香港的實際情況,中央在香港實行特有的維護國家安全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這裏既飽含着「一國兩制」內在的多元一體治理智慧,更體現了中央對香港特區的政治信任。
董經緯指出,近4年前,香港國安法「一法定香江」,是新形勢下堅持和完善「一國兩制」制度體系的重要標誌性法律,成為落實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重要依托。近4年來,推動香港國安法深度落地,充分彰顯法治效能,堅守香港法治優勢,保持香港獨特地位,護佑香港實現由亂到治、邁向由治及興。4年之後,憲法、基本法、全國人大「528決定」、香港國安法、全國人大常委會釋法,以及香港《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等本地立法,共同構建起香港國安法治體系,標誌着特區憲制秩序、法律秩序更加完備,為「一國兩制」行穩致遠提供了更為堅實的制度保障。
23條立法補齊本地立法空白
第二,成制度之全,23條立法為香港國安法補齊本地立法空白。董經緯表示,《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於3月23日刊憲實施。此次立法因應特區內外環境的深刻變化,緊扣維護國家安全實際需要,兼顧保障權利自由、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和保持獨特優勢地位,進一步完善相關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有效解決了香港國安法實踐中遇到的一系列亟需通過本地立法來加以釐清的重大法律問題,使得香港維護國家安全更加有法可依。
實體法上罪刑互補。董經緯說,《維護國家安全條例》遵循香港國安法的實質和精神,突出完整管用,對本地法例中涉國安、普通法罪名進行適應化修訂,對非傳統安全風險進行適度回應,對其他普通法適用國家和地區法律進行合理借鑑,形成五大罪名框架。
程序法上銜接並軌。董經緯指出,《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細化完善了香港國安法的程序性、機制性規定,強化了有關程序規定的可操行性和防範制止懲治效果效率,所訂程序適用於所有國安案件。
組織法上有效保障。董經緯又指,《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補充了訂立附屬法例、發出證明書及行政指令等規定,實化了國安委職責,有力維護特區行政主導體制。規定了公務人員的協助義務,並從法律層面完善和加強了對維護國家安全人員的保護。
牢牢守護香港特區憲制秩序
第三,固憲制之基,牢牢守護憲法和基本法確立的特區憲制秩序。董經緯表示,香港國安法列入基本法附件三,納入憲法和基本法確立的特區憲制秩序內來實施運行。香港維護國家安全,首要的就是守護好特區憲制秩序。貫徹一個方針,即「一國兩制」方針。做到全面準確、堅定不移,確保實踐不走樣、不變形,方針不會變、不動搖。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是「一國兩制」方針的最高原則,在這個前提下,香港享有高度自治權。
落實一個原則,即「愛國者治港」原則。董經緯指出,香港國安法對管治者的愛國立場和政治資格作出嚴格要求,是基本政治倫理。新選制下的選委會、立法會、行政長官、區議會選舉,充分彰顯香港特色民主先進性、優越性,確保擔任公職人士是堅定愛國者,築牢政治安全、政權安全屏障。
堅持一個統一,即維護國家安全的中央根本責任與特區憲制責任相統一。董經緯說,國家安全屬中央事權,中央負有最高責任、最終責任、全面責任。中央通過香港國安法賦予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權力,特區行政機關、立法機關、司法機關都應依法履行維護國家安全職責。兩個責任在憲制上是統一的,在本質上是一致的。
推動實現「兩個渾然一體」
第四,行法治之要,在實踐中推動實現「兩個渾然一體」。董經緯認為,《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與香港國安法渾然一體,特區國安委與駐港國安公署執行機制渾然一體,共同發揮作用,才能切實堵住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漏洞。
董經緯指出,在「一國兩制」的獨特制度安排中,全面準確實施香港國安法例,必然會遇到許多複雜的新課題。把握法律位階。香港國安法第62條指明,「香港特別行政區本地法律規定與本法不一致的,適用本法規定」。充分發揮香港國安法的凌駕性威力,決不允許任何人、任何機構以任何方式削弱、矮化、架空國安法。
把握立法原意。董經緯說,中央充分信任特區、支持特區、尊重特區。通過香港國安法授權特區承擔維護國家安全的主要責任,將處理有關維護國家安全具體問題的權力和責任賦予特區。中央負責處理特區層面難以解決的問題,承擔最後的兜底責任。
把握執行機制。董經緯又說,「兩個渾然一體」是香港國安法治體系的鮮明特徵。進一步突出中央事權和特區責任「雙保險」,強化中央管轄與特區管轄「雙機制」,劍出一鞘、雙劍合璧,為依法打擊和懲處危害國家安全犯罪行為,發揮出最大功效。
董經緯指出,香港由治及興進程中,風險挑戰一刻不會遠離,但大勢不可逆轉、不容阻擋。新時代列車「香港號」的車輪滾滾向前,在法治軌道上推動維護國家安全工作新格局的有利條件前所未有,用國安法治效能鞏固「愛國者治港」新秩序的廣闊空間前所未有,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質量發展和高水平開放的歷史機遇前所未有。駐港國安公署始終堅定依法履職,切實發揮職能作用,一如既往全力支持特區履行憲制責任,共同譜寫維護國家安全新的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