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台媒報道,「FIR」飛兒樂團前主唱Faye詹雯婷和陳建寧對簿公堂,擔任證人的阿沁2日凌晨在社群媒體發文控訴Faye在2018年發行的《蒼穹》疑似抄襲了自己以前的創作,今日二審宣判結果出爐,陳建寧、阿沁等人上訴遭駁回。
對此,Faye詹雯婷今透過公司證實陳建寧、阿沁上訴遭駁回,對於官司結果表示:「謝謝大家的關心,對於近日諸多紛擾深感遺憾,希望今日事件告一段落之後,一切紛爭皆能平息,並祝福彼此安好。」
據悉,《蒼穹》發行於2017年,目前在音樂媒體平台中這首歌的詞作者署名是詹雯婷、崔香蘭,曲作者為詹雯婷。6月5日,阿沁發布長文公開了《蒼穹》共創過程完整版的錄音,錄音中記錄了阿沁彈奏旋律,詹雯婷哼唱,陳建寧打拍子的過程,三人有說有笑氣氛非常融洽。阿沁表示2017年詹雯婷擅自以個人名義將三人共創的《蒼穹》發布,而且未將他和陳建寧的名字列入其中,在當時他就提出希望能把大家名字都放回去以表示尊重,「可惜這個署名,我一等就等了雯婷四年。」關於署名問題阿沁此前曾要求詹雯婷給個說法,但是詹雯婷在聽完錄音後表示這是三人在為自己的個人專輯寫歌、討論和伴奏做行政討論,不能說明是在寫歌創作。阿沁強調「從Tipline分、作曲手法、轉調方式、結他和弦,任何人都聽得出來是阿沁的標準手法」並表示自己和詹雯婷一樣也有很多地方不喜歡陳建寧,但是討厭一個人與推翻共創事實是兩回事。「自稱音樂唱作人,還知法犯法,良心何在。提醒等了你兩年,我也不用分版稅,只希望你道歉並放上我的署名,有這麼難嗎?那只好提告到底了。抱歉。」
面對阿沁的控訴,詹雯婷所屬經紀公司亞神音樂透過律師回應,表示有關《蒼穹》的創作爭議相關的民事訴訟案件,此前已經過法院判決,駁回了陳建寧和阿沁的訴訟,陳建寧等已提起了上訴,將於今年六月中宣判,出於對司法的尊重,不於二審判決前發表意見評述陳建寧和阿沁的主張。6月5日,陳建寧回應了關於《蒼穹》的爭議,他表示「長久以來都不吝於把我們創作的歌署名分享給前主唱……雖然大方不計較,但不代表可以踐踏著作權。」
在圍繞《蒼穹》的爭議中,一審法院裁決顯示不支持原告阿沁的訴求,認為原告無法證明《蒼穹》等曲為與被告詹雯婷共同創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