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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聯同食安中心執法 發現15宗非法攜帶生肉家禽等受規管食物入境

海關聯同食安中心執法 發現15宗非法攜帶生肉家禽等受規管食物入境

責任編輯:蔣璐 2024-06-21 20:48:44 來源:香港商報網

    香港海關聯同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環署)食物安全中心(食安中心)於6月18日至21日,一連4天在多個陸路邊境管制站加強執法,打擊入境人士非法攜帶受規管食物到港,以保障公眾衞生。

    海關與食安中心分別在羅湖、落馬洲支線、深圳灣及香園圍管制站進行聯合執法行動,並安排檢疫偵緝犬協助執法人員執勤。整個行動中共發現15宗涉及入境人士非法攜帶受規管食物包括生肉、家禽及蛋到港的個案。食安中心將對這些涉嫌違反《進口野味、肉類、家禽及蛋類規例》(第132AK章)規定的人士提出檢控。

    海關與食安中心會繼續保持緊密聯繫和交換情報,在各個邊境管制站加強執法行動和宣傳教育,打擊非法進口食物活動。截至昨日(20日),食安中心今年就入境人士非法攜帶野味、肉類、家禽及蛋類(受規管食物)到港共提出774宗檢控。

    根據第132AK章,每批次的進口野味、肉類、家禽及蛋類,無論是自用與否,必須附有由來源地有關當局簽發的衞生證明書或食環署的書面准許。從內地到港的受規管食物,進口人士須隨貨提供由內地海關部門簽發的衞生證明書,證明食物來自內地監管當局認可的註冊供港加工企業。

    海關及食安中心提醒市民切勿貪一時方便,以身試法,在沒有認可的衞生證明書、食環署簽發的書面准許或進口許可證的情況下進口受規管食物。根據第132AK章,違例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5萬元及監禁6個月。

    食安中心人員與檢疫偵緝犬於深圳灣邊境管制站執勤。政府新聞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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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關聯同食安中心6月19日在落馬洲支線管制站進行聯合宣傳行動,提醒入境人士切勿非法攜帶受規管食物到港。政府新聞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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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關聯同食安中心人員於落馬洲支線管制站派發宣傳單張,提醒離境旅客切勿從內地或海外非法進口受規管食物。政府新聞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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