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警區特別職務隊人員經深入調查後,昨日(5日)突擊搜查大埔富善街的兩個單位,搗破兩個麻雀賭檔。
行動中,一名姓王(67歲)男負責人涉嫌「經營賭博場所」被捕,另一名姓唐(51歲)女負責人涉嫌「經營賭博場所」及「在賭博場所內賭博」被捕。另外4男8女(34至71歲)亦涉嫌「在賭博場所內賭博」被捕。人員共檢獲4張電動麻雀枱、8副麻雀賭具及5470元現金。
被捕各人已暫控相關罪名,案件將於8月29日上午在粉嶺裁判法院提堂。案中另一名被捕男子已獲准保釋候查,需於9月上旬向警方報到。
根據香港法例148章《賭博條例》,「經營賭博場所」及「在賭博場所內賭博」屬嚴重罪行,前者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罰款500萬元及監禁7年,後者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罰款3萬元及監禁9個月。(記者區天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