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東北、川渝、湖南、陝西等地遭受的嚴重洪澇、地質災害,8月6日,財政部、應急管理部再次預撥4.65億元中央自然災害救災資金,支持遼寧、吉林、黑龍江、湖南、重慶、四川、陝西7省(市)開展應急搶險救災工作,妥善安置受災群眾,最大限度降低災害損失,盡快恢復災區正常生產生活秩序。
財政部要求有關省(市)財政廳(局)抓緊將資金撥付災區,及時了解掌握災區應急救援資金安排和資金需求,採取措施全力保障;切實加強救災資金監管,堅決杜絕資金滯留、擠占、挪用等違規行為,確保救災資金全部用於災區和受災群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