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評論員 李明生
巴黎奧運港隊載譽返港,昨舉行巴士巡遊與民分享喜悅。今屆奧運港隊成績再有突破,取得歷來最佳的兩金兩銅成績。市民不單引以為傲、與有榮焉,各界也建立了一個共識,就是體育回報好,很值得加大投入。方向既已確定,接下來就要深化政策措施,進一步做好香港體育事業。
在此,有幾個問題必須全面深入思考:
其一,宏觀而言,應投放多少公帑?眾所周知,近年港府大力支持本地體育人才,作為運動員培訓基地的體院,對上一個年度的總收入約8.5億元,當中近九成便來自政府成立的精英運動員發展基金,而二十年前來自政府撥款的收入卻僅1億元左右。因應奧運佳績與各界呼聲,政府已放風未來將再加碼,這在疫後財赤壓力加大、各部門要緊縮開支的情況下,無疑倍顯重視。由造價近300億元的啟德體育園,到單車館、劍擊館等,凡此種種的基建供給與營運亦涉龐大開支。問題是,庫房資源有限,公帑還須妥當分配予其他經濟民生環節,增加體育投放雖然已為各界共識,但又應增加多少?具體做法不能停留口號式。
其二,微觀來說,運動員應接受多少公帑資助?首先,為使運動員專心訓練,體院不單提供教練,確保食宿無憂,政府還會提供直接財政資助。須留意的是,資助性質乃是津貼而非薪金,這是在體院照顧了運動員基本所需之上額外發放。全職精英甲+運動員的每月資助有4.45萬元,其餘精英甲至精英丙則介乎1.1萬元至3.2萬元,而當前有意見指最低成年隊的7130元則嫌過少。津貼應否上調?資助性質須否由津貼改為薪金?公眾意見也不可忽視。
當中,對運動員的資助應該是精英制,抑或是均等制?如前所述,每月資助是按運動員類別分層發布,另外獎金亦然,譬如在賽馬會優秀運動員獎勵計劃下,贏取奧運金牌可獲600萬元,銀牌、銅牌、第4名及第5至8名等則逐級減半。獎賞制度固然有助獎勵及激勵運動員取得佳績,但亦有人認為金額不應該跟成績表現掛鈎。問題是,在資源有限的大前提下,資源又應怎樣分配?精英制與均等制之間,有沒有兩條腿一起走的空間?
其實,支持運動員不應純粹求諸公帑,而應充分利用全社會資源,多方發力,由賽馬會到其他機構,全港各界都可出一分力。最理想是做到產業化、專業化,運動員可從廣告贊助、比賽門券等商業層面自給自足。不必諱言,跟其他地方的職業足球、籃球、棒球等相比,本港很多運動職業賽事未必都能同樣成功,但這條道路還是必須向前推進。慶幸的是,乘借奧運東風,市民對運動的關注已空前提高,例如多了興趣班及深造培訓的需求,運動員當教練的收入與前景勢可擴闊,政府尚可在場地或場租之類多予便利。若然整個體育事業做大,運動員事業的前景必可更加亮麗。
特首李家超在昨日的港隊凱旋歡迎儀式上,再次表明會不斷強化運動員資助機制和資助金額等培訓系統,體院亦正就運動員直接資助的機制進行檢討,預計明年初之前完成。隨着投放收成,體育種子已見結果,相信香港體育事業發展也將更上層樓。
圖源:中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