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湖北省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國家體育總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中國足球協會原黨委書記、副主席杜兆才受賄一案。
湖北省武漢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2012年至2022年,被告人杜兆才利用擔任國家體育總局田徑運動管理中心黨委書記、主任,國家體育總局黨組成員、局長助理、副局長,中國足協黨委書記、副主席等職務上的便利,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賽事承辦、人事安排、球員轉會等方面提供幫助,直接或通過親屬等人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4341萬餘元。檢察機關提請以受賄罪追究杜兆才的刑事責任。
庭審中,公訴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杜兆才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杜兆才進行了最後陳述並當庭表示認罪悔罪。庭審最後,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
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媒體記者等各界群眾20餘人旁聽了庭審。
圖説:現場圖。(湖北省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供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