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偉傑 香港香港島青年聯會常務理事、港區省級政協委員聯誼會文宣委員會副主任
「立場新聞」的前管理層被控串謀發布或複製煽動刊物裁定罪成,記協及外媒急不及待抹黑法庭裁決,伎倆早已司空見慣,背後離不開他們要實現的政治目的。然而,這些媒體及組織詆毀香港的新聞自由,甚至聲稱裁決當日是最黑暗的一天,特區政府義正詞嚴作出澄清及反駁,卻也是當務之急,令他們的詭計不能得逞。
第四權不能凌駕法律 煽動仇恨政府屬犯法
西方社會流行將新聞自由作為行政、立法及司法以外的第四權,用以監督政府及防止濫權,但這並沒有賦予傳媒可凌駕法律,以立場偏頗的報道,透過媒體向公眾發布具煽動性的訊息,以顛倒政權為最終目的。
「立場新聞」一向對特區政府抱有敵對立場,報道訊息不盡不實,擅以利用過激的言辭來煽動港人仇視特區政府,甚至引導他們做出違法行為。法庭判詞已明確指正「立場新聞」「在反修例」期間經常抺黑和中傷中央及特區政府,以假消息散播仇恨及反政府情緒,美化暴動者行為,並攻擊警方就香港國安法、《刑事罪行條例》等條文及相關執法和檢控程序,這些行徑明顯是違法行為,不能與新聞自由相提並論。除非記協及西方媒體能拿出真憑實據來證明「立場新聞」沒有觸犯上述罪行,否則別以逞英雄的形式幫「立場新聞」申冤。
新聞自由須按事實報道 不能為顛覆政府搖旗吶喊
新聞自由是政府賦予傳媒報道事實真相的權力,但卻不是用來煽惑大眾顛覆政府的短板。以英國最近發生大規模騷亂,警方捉捕大批涉嫌參與暴動者,並交由法庭起訴為例,當地媒體只會按事實報道,而不會「加鹽加鹽」,以「暴動無罪,拘捕無理」為標題,指責英國首相為何要嚴懲施暴者,肆無忌憚藉事件攻擊英國政府。
西方媒體尚且懂得自律地遵守當地法例,但為何卻持雙重標準,為屢次視本港法律為無物,意圖顛覆特區政府的「立場新聞」搖旗吶喊呢?近年西方媒體似乎已養成一種習慣,密切留意本港法院的審訊,倘若能從中找到半點蛛絲馬跡來抹黑特區政府,便會如拾至寶般加以報道。特區政府故然要據理力爭嚴加駁斥,港人也要撥開那些冠冕堂皇的言辭看清他們的真正意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