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最高檢網站消息,日前,廣西壯族自治區教育廳原黨組成員、副廳長孫國友(副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由廣西壯族自治區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賀州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賀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孫國友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賀州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孫國友利用擔任廣西壯族自治區教育廳黨組成員、副廳長,課程教材發展中心主任等職務上的便利及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