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自稱「茅山道士」的中醫師以「驅邪」為名,侵犯及謀殺女徒弟的21歲智障女兒,他與女徒弟分別否認非禮、謀殺及協助教唆等3罪,案件今日(9日)在高等法院續審。控方結案陳詞指男道士雖非蓄意殺害死者,但其行為殘酷,只因事主不肯起床而施襲,是有意圖侵犯及嚴重傷害事主致死;而女被告作為事主母親,或因愚昧或受宗教迷惑而犯案,明知男被告會非禮事主,仍購買假陽具,助道士侵犯女兒。認為2人應被定罪。案件明日續審,將由辯方作結案陳詞。
54歲男被告張子材,案發時為註冊中醫師,被控一項非禮及一項謀殺罪,指他於2019年8月1日至2019年9月2日期間某日,在新界西貢龍尾村路龍尾村131號猥褻侵犯吳恩宇;及於同年9月2日在香港謀殺吳恩宇。57歲次被告、死者母親吳馬如賡,被控一項協助和教唆非禮另一人罪,指她於2019年8月某日協助和教唆張子材猥褻侵犯吳恩宇。
事主患有輕度智障及言語障礙,於2019年9月2日被發現倒斃在龍尾村住所。
控方指,男被告張子材在錄影會面中承認襲擊死者、用假陽具插入死者陰道以及灌酒。
控方引述男被告交代,2017年起與女被告吳馬如賡一家合租涉案單位,2018年初發現事主「邪靈上身」,作法後事主平靜下來。事主於2019年3月至9月1日期間不時發作,男被告便會毆打事主,包括把事主的頭部撞牆,稱有「適量既血出現」,控方指說法荒謬;事主承認偷酒飲時,男被告便灌她飲下瓶內剩餘的酒。
根據法醫證供,事主身上的瘀傷、擦傷和裂傷約80處,惟均非致命傷,同時事主頭部受傷,亦酒精中毒和患有早期肺炎。控方指,事主的傷勢與男被告描述所作的襲擊相符,認為男被告行為屬導致死者死亡的重要因素,是有意圖對事主構成嚴重傷害,最終死亡。
對於男被告把假陽具插入事主的下體,控方指,不知道他當時進行什麼宗教儀式,任何正常人都會認同假陽具插陰屬於性侵犯行為,形容男被告的行為邪惡。控方又提到,嗇色園監院李耀輝批評張子材家中神壇是「亂七八糟」,又曾解釋道教分派,完全不承認張子材的道士身份,而道教完全不接納用假陽具做法事。
控方又指,錄影會面中可見男被告頭腦正常清醒,未受影響,案中雖非蓄意殺害事主,惟有意嚴重傷害對方,其行為殘酷,實際上引致死者死亡,案中證據確鑿,毋庸置疑。而事主當時處於半清醒狀態,無法保護自己,認為裁定男被告謀殺和非禮罪成。
至於女被告吳馬如赓,控方表示,難以想像一名母親會作出協助,認為女被告愚昧,受宗教儀式蒙蔽而逾越界線,明知男被告會非禮女兒,仍購買假陽具,並向男被告提供協助,亦應被裁定罪成。
案件明日續審,將由辯方律師作結案陳辭。(資料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