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警區特別職務隊人員經深入調查後,昨日(15日)突擊搜查上水符興街一樓上單位,搗破一個非法麻雀賭檔。單位內一名姓黃(50歲)女負責人涉嫌「經營賭博場所」被捕,另外1男10女(38至63歲)則涉嫌「在賭博場所內賭博」被捕。行動中檢獲2張電動麻雀枱、4副麻雀賭具及現金1480元。
該名女負責人已被暫控一項「經營賭博場所」罪,而另外8名女子亦已各被暫控一項「在賭博場所內賭博」罪,案件將於10月31日上午在粉嶺裁判法院提堂。其餘被捕人已獲准保釋候查,需於11月上旬向警方報到。
根據香港法例148章《賭博條例》,「經營賭博場所」及「在賭博場所內賭博」屬嚴重罪行,前者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罰款500萬元及監禁7年,後者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罰款3萬元及監禁9個月。(記者 區天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