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特首於立法會宣讀任內第三份施政報告稱,為促進烈酒貿易,帶動物流和儲庫、旅遊和高端餐飲消費等高增值產業發展,特區政府參考取消紅酒稅帶動紅酒貿易的成功經驗,即日起,進口價200港元以上的烈酒,200港元以上部分的稅率由100%減至10%,而200港元及以下部分,及進口價在200港元或以下的烈酒,稅率則維持不變。
對此,中國酒業協會宋書玉理事長向香港商報記者表示,香港特區政府的這一新政是一個大大利好。對於推動中國白酒通過香港走向全球無疑會起到積極作用。同時鑑於香港在國際金融、中西文化、國際貿易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中國白酒、黃酒、露酒都可以在香港探索更廣闊的實踐。
旨在鼓勵高端酒類貿易 市面約85%烈酒稅率不會改變
財政司司長陳茂波解釋稱,這一政策的目標是鼓勵高端烈酒貿易的發展和相關高增值產業發展,同時平衡社會關於飲酒和健康的關注。現時本港約85%烈酒的進口價均在200元或以下,因而市面上絕大部分烈酒的稅率將會維持在100%,沒有改變。
特首昨日亦表示,考慮調整烈酒稅時,參考了當年取消葡萄酒稅的情況。根據2007年、即尚未取消葡萄酒稅時,和2023年的數據,葡萄酒進口貨值的增幅約3.75倍,而其進口量的增幅同期只有約33%,可見降低稅率後有助高端的酒類的貿易和相關的高增值產業發展。另外,在2008年取消葡萄酒稅後,人均葡萄酒消耗量曾一度上升,但隨後持續下跌,並曾出現負增長,到2023年人均葡萄酒飲用量已回落至取消葡萄酒稅前的水平。(記者楊凌雲)
頂圖:中國酒業協會宋書玉理事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