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就粉嶺裁判法院判處一宗「企圖以欺騙手段取得服務」案作出簡報。大埔警區重案組第3隊譚成浩高級督察今日(4日)表示,於今年8月接獲香港教育大學報案,指今年4月收到一名姓張內地居民網上入學申請,該生於5月通過網上面試後獲得有條件取錄,當中包括一項有關英文水平的要求。
7月初,被告上載一張就英文水平公開考試成績報告單給教大;7月中,教大向有關考試機構核實該張成績報告單上分數,發現與被告真實考取到的成績不符合,校方懷疑有人提交假學歷報告於是報警。
警方接手調查後迅速鎖定被告身份,並於8月中拘捕疑犯。經徵詢律政司後,警方其後以「企圖以欺騙手段取得服務」起訴該名申請者。案件今日於粉嶺裁判法院提堂,被告人承認「企圖以欺騙手段取得服務」罪,並被法庭判處罪名成立,被判處監禁3個月。
警方表示,以欺騙手段取得服務罪屬嚴重罪行,從公訴罪行程序定罪後,最高可被判監10年。警方呼籲,不論心存僥幸或誤信失實宣傳而作出不實行為,涉事人士都必需承擔後果,嚴重者不單會被開除學籍,且要面對刑事檢控,甚至承受坐監刑責。警方指政府、大學以至整個社會,對利用虛假學歷申請入讀大學零容忍,警方決心共同守護香港社會廉潔和高等教育良好聲譽。(記者 區天海)
頂圖:大埔警區重案組第3隊譚成浩高級督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