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青局今晚(22日)於社交專頁發文,進一步解釋大埔宏福苑援助基金下的租金補助細節。
民青局表示,宏福苑業主每個單位每年可獲發15萬元租金補助,為期兩年,總額合共30萬元。補助將每半年發放一次,每次金額為75000元;補助無需實報實銷,業主不必提交租約或租金收據即可領取。
民青局指出,若業主選擇入住政府過渡性房屋,仍可領取全額補助。在扣除過渡屋租金後,每戶每月可餘數千元補貼生活開支。按現時過渡屋租金水平計算,兩年共30萬元的補助額,約等於過渡房屋超過6年的租金。
針對目前尚未解封的宏志閣,民青局表示業主現時仍可申領補助,但領取時需簽署一份聲明,內容為:「不會以宏志閣單位為居所或把該單位出租。」
民青局解釋,此聲明只為防止濫用資助,若之後大廈解封,宏志閣業主即使正接受補助,仍可選擇搬回單位,惟下一期補助將不會發放。
民青局重申,補助每半年發放一次,讓業主可根據情況彈性安排居住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