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樸房條例》將於下月1日正式生效,屆時所有現有分間單位必須符合最低居住標準並完成登記認證手續,否則將不獲合法出租資格。關注基層住屋聯席,聯同全港劏房居民大聯盟今日(1日)下午在旺角鬧市擺設街站,期望透過公眾教育,提升市民的關注。
兩個團體合共30多人出席活動,他們認為目前不少受到簡樸房政策影響的街坊,逼遷壓力日倍增加,建議政府秉持「先安置、後取締」原則,加強和地區組織合作,主動接觸及跟進較高風險的個案。兩個團體對當局在過渡成房屋申請中,增設丙類租戶支援安置安排表示歡迎,不過同時關注受惠對象資格的設定,冀相關措施能夠真正惠及有迫切住屋需要的基層市民,並設實回應因簡樸房政策而受影響街坊的實際需要。
團體促請政府「原區安置,保留社區連繫,協助居民延續地區支援網絡」,建議當局應該積極在各區增加過渡性房屋供應,推行「原區安置」原則,讓受影響住戶留在他們熟悉的生活圈和社區之內。團體建議政府設立起始租金指引及搬遷津貼制度,協助基層租戶應對搬遷難題。團體又認為,政府應該提高資訊透明度,設立公開資訊平台,引入非牟利「社會地產代理」服務。
團體期望,政府應該積極檢視市區內閒置或低度利用的土地或樓宇,例如舊工廈、空置商廈或社區設施上蓋空間,研究改裝為合規的過渡性房屋或社區宿舍,提供較可負擔的選擇,協助街坊渡過難關。
曾經在多個地區居住劏房的梁小姐在街站表示,最近「成功上左樓(公屋)」,她以往曾先後居於九龍城、荔枝角、旺角的劏房,所居住的樓層沒有升降機直達,她月入只有一萬多元,遭業主加租,「4500蚊加到7500蚊」,形容「租金升幅拍得住私樓」和「愈住愈貴」,由於每月收入未能應付昂貴的租金,在迫於無奈的情況下,唯有和兒女搬往其他地區的劏房居住。
《簡樸房條例》去年10月刊憲;今年3月1日生效,業主需要向政府登記;明年2月28日登記期完結,所有未登記單位出租都屬違法;直到2030年2月28日寬限期完結,所有未認證單位出租都屬於違法。(記者/攝影 葉家亨)

梁小姐(右)今午在街站上講述自己租住劏房的感受。

兩個團體今午在旺角鬧市擺設街站,期望透過公眾教育,提升市民的關注。

團體多名成員出席活動。
頂圖: 梁小姐(左)曾居於不同地區的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