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被裁定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成。司法機構網站6日顯示,案件將於9日上午10時判刑。
黎智英早前被法庭裁定兩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以及串謀刊印、發布、出售、要約出售、分發、展示及/或複製煽動刊物罪,共三項罪名成立。除了黎智英及《蘋果日報》相關公司外,另外8名被告包括壹傳媒行政總裁張劍虹、《蘋果日報》副社長陳沛敏、總編輯羅偉光、執行總編輯林文宗、主筆馮偉光及楊清奇,以及“重光團隊”成員陳梓華、李宇軒,在審訊前各承認1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
12名被告上月完成求情,各被告同意本案屬性質嚴重,部分被告希望量刑起點訂為情節嚴重案件中最低的10年監禁。
案件是香港國安法實施後,首宗涉及勾結外國勢力的案件。案件在2023年12月開審,由香港高等法院3名國安法指定法官李運騰、李素蘭及杜麗冰審理。
根據香港國安法,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一般情況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者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
今天(2月6日)是本周最後一個工作日,大批媒體提前於西九龍法院大樓前排隊輪候,靜候下周一早間的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