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海關2月11日偵破一宗懷疑走私食品案件,並檢獲約4800公斤懷疑走私食品,估計市值共約40萬元。
香港海關根據情報分析,懷疑有人從沙頭角中英街內地一方非法進口凍肉到香港。海關人員遂於當日採取行動,截查一名涉嫌非法進口凍肉到香港的男子,並截查兩輛可疑車輛以及搜查一個貨倉,其間檢獲該批懷疑走私食品,包括1200公斤凍肉及3600公斤其他食品。
行動中,香港海關拘捕一名涉嫌非法進口凍肉到香港的男子、2名男貨車司機及一名貨倉女負責人,年齡介乎38至61歲。他們現正保釋候查。
根據《進出口條例》,任何人輸入或輸出未列艙單貨物,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200萬元及監禁7年。
根據《進出口(一般)規例》,任何人輸入冷藏或冷凍肉類而沒有由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環署)簽發的進口許可證,均屬違法。違例者一經定罪,可被罰款200萬元及監禁7年。
根據《進口野味、肉類、家禽及蛋類規例》(第132AK章),凡任何人攜帶野味、肉類、家禽或蛋類入境而沒有來源地發證實體簽發的衞生證明書及/或沒有食環署的事先書面批准,均屬違法。違例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5萬元及監禁6個月。
頂圖:海關檢獲的部分懷疑走私食品。政府新聞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