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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論】宏福苑長遠居住安排方案情理法兼顧

【來論】宏福苑長遠居住安排方案情理法兼顧

責任編輯:蔣璐 2026-02-22 09:25:43 來源:香港商報網

    作者:全國政協委員、香港環保從業員總會主席 林曉輝

    大埔宏福苑在2025年11月底發生五級大火,至今已近三個月。這場前所未有的災難,不僅摧毀了多幢樓宇,也打亂了1700多戶家庭的生活節奏。面對突如其來的巨變,社會期望特區政府拿出既務實又有人情味的解決方案。近日政府公布的長遠居住安排,正是一套在「情、理、法」之間取得平衡的方案,既回應災民實際需要,也兼顧法律原則與公共財政責任,相信市民大眾都能理解,社會亦會普遍支持。

    該個方案涵蓋以現金向業主收購業權;樓換樓;預留居者有其屋計劃、綠表置居計劃、房屋協會的單位供已出售業權的業主優先選購;以及在大埔頌雅路西興建新居屋供業主選擇。首先,從「情」的層面來看,政府充分體恤災民的困境。火災發生後,行政長官帶領團隊迅速提供現金、物資及臨時住宿安排,並透過「一戶一社工」收集意見,超過99%業主提交回覆,其中74%表示會考慮接受政府收購業權。這一數據反映,大多數居民希望盡快解決不確定的前景,重新規劃生活。政府順應主流民意,提出收購七幢受災樓宇業權,讓業主可選擇現金或「樓換樓」,體現以民為本的態度。

    在「理」的層面上,方案亦具備充分的現實考量。受災七座樓宇結構受損嚴重,長期居住並不適宜,單位價值亦大幅貶損。若政府不介入,業主即使願意出售,亦難覓買家,多年積蓄可能化為烏有。相比之下,收購業權由政府統一處理公契、保險賠償及後續法律程序,能避免居民各自承擔繁複而漫長的法律風險。至於原址重建,估計需時最少九年,期間還可能面對司法覆核及保險索償等不確定因素,對不少長者及有急切住屋需要的家庭而言,並非理想選項。綜合各方因素,收購方案可說是現階段最可行、最大公約數的安排。

    再看「法」的層面,政府明確表示尊重私有產權,不會輕易動用強制收回權力。是次收購屬「特別中的特別」個案,不構成先例。未被火災波及的宏志閣,因大廈結構完好且業主意見未有共識,政府現階段不納入收購範圍,正是基於法律理據及對私人業權的尊重。這種處理方式,既體現同理心,也守住法治底線。

    在收購條件方面,政府訂價公道,甚至優於市場估算。未補地價單位以每平方呎8,000元計算,已補地價單位則為10,500元,較災前市場估值高出約三分之一。每戶可獲約344.8萬至507.1萬元,整體收購成本約68億元,其中28億元由援助基金承擔,其餘由公帑支付。雖然社會有人關注動用公帑的合理性,但須理解這場災難規模罕見,政府在平衡居民需要與整體利益後作出特事特辦的決定,並非慷慨濫用,而是有承擔、有節制的公共政策。

    更重要的是,方案提供多元置業選擇,真正回應居民不同階段、不同家庭結構的需要。業主可選擇收取現金,自行購置私樓;亦可參與「特設銷售計劃」,在房委會及房協共3900個資助單位中優先選購,選擇充裕。對不想處理大額現金的業主,政府提供「樓換樓券」,按「多除少補」方式處理差額,減輕財務安排壓力。部分項目最快今年第四季入伙,亦有新建項目於2029年落成,兼顧即時與長遠需要。

    可以說,政府今次方案並非單一出路,而是提供「有得揀」的安排,讓居民按自身情況作決定。無論是希望盡快置業安居,還是傾向穩妥過渡,都能找到相對合適的選項。

    當然,世上沒有完美無缺的方案,但在災難之後,最重要的是務實前行。宏福苑事件牽涉複雜的業權、保險與法律問題,若糾纏於爭議之中,只會延誤災民重建生活的步伐。政府今次提出的收購方案,既體恤民情,又尊重法治,並在財政上審慎安排,已屬情理法兼顧的務實之舉。

    相信廣大市民都會明白,面對如此特殊的災難,社會需要的是包容與支持。對宏福苑居民而言,把握當前方案,理性作出選擇,正是走出陰霾、重新出發的關鍵一步。

    頂圖:2月21日,政府公布大埔宏福苑長遠居住安排方案。中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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