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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福苑大火 | 麥美娟:居民應接受政府方案 當局在資源運用上確保用得其所

宏福苑大火 | 麥美娟:居民應接受政府方案 當局在資源運用上確保用得其所

責任編輯:唐信恒 2026-02-23 19:40:32原創 來源:香港商報

民政及青事務局局長麥美娟表示,大埔宏福苑的支援基金截至今天(23日),來自民間的捐款已達44億元,加上政府3億元的啟動基金,總共是47億元,早前有10幾項措施派發了十多億元;另外亦為受影響居民提供租金補助,這款項已預留到2027年;財政司副司長黃偉綸都有提到,若一些宏福苑居民如果要選擇政府方案,例如要樓換樓,在8月31日前要決定,之後會按他們的需要,將支援宏福苑居民的租金補助適當地延長,並要符合一些條件,因要確保善款用得其所。她說有關居民應要接受政府方案,要等換樓或居屋入伙,會預留足夠資源,並希望在資源運用上,確保資源用得其所,也幫助到宏福苑居民。

麥美娟提及,宏志閣居民要回去居住要解決3方面問題,第一是火警後一些公共設施的情況,合安稍後會與相關政府部門代表到封鎖了的現場看看公共設施的情況。她說進行檢查後如果發現有影響,就要做好維修,水、電、中央燃氣的供應都一定要確保安全和得到妥善維修,才做到再讓居民入住。

其次是宏福苑有些門因救援工作拆除,需要安裝,而消防設施現在失效,需要進行維修,重開電梯都需要合資格電梯維修商維修和保養,宏福苑原來的消防裝備合約、電梯保養合約和保安合約已經完約。她引伸說,如要讓居民入住就要重新找營辦商進行這幾方面的合約維護和設施保養。

第三是最複雜的問題-契約。她稱如果日後只剩下宏志閣一幢大廈,就要處理大廈公契問題,需要宏志閣居住居民承擔他們日常維修的費用,但宏福苑現時大廈公契是涵蓋8幢大廈,沒有只處理一幢大廈,如果只有一座再有一份新地契,水電燃氣的公家與私家喉管可能要重新設計甚至重新鋪設,而香港的大廈公契是要該幢物業所有業主同意一起去簽署,這是一個很複雜的法律問題,香港似乎沒有先例來處理,當中需要很多時間。

麥美娟形容以上3方面工作,保守預計居民最快3、4個月才可回去居住,是很具挑戰的時間,民政總署同事一定會協助合安作為委任管理人處理複雜問題,而合安若收到居民就政府提出之長遠居住安排的意見,會轉介予政府特別的解說專隊,由同事為業主提供相關資訊和協助進行轉介。(記者唐信恒/攝影馮瀚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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