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記者從市場監管總局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了解到,《網絡餐飲服務經營者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將於6月1日正式實施。
《規定》細化了外賣平台對商戶資質審核、信息公示、過程管控、問題處置等全鏈條的管理責任:
要求外賣平台應當對外賣商家進行實名登記,並通過實地核查等方式,對外賣商家的食品經營許可證等經營資質證書進行實質性審查,保證外賣商家經營資質證書載明的信息與實際情況相符,而非僅作形式審查。
要求外賣平台將外賣商家的食品經營許可證等經營資質信息與省級市場監管部門掌握的數據進行核驗比對,核驗不符的不得為其提供平台服務。
另外,要求外賣平台應當至少每6個月對外賣商家登記的實際經營地址、經營資質等信息核驗更新一次,保證上述信息與實際情況相符。(新華社資料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