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新界南總區今日(2日)進行針對非法載客取酬、即俗稱「白牌車」的執法行動,派員喬裝乘客,分別登上兩輛私家車前往青衣,當到達目的地後,警員先後拘捕兩名男司機(23至36歲),涉嫌「非法出租或取酬載客」及「沒有有效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兩人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4月上旬向警方報到,而涉案兩輛私家車被扣留作進一步檢驗。
警方新界南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特遣隊高級督察謝浚林表示,根據《道路交通條例》,除非汽車獲發有效的出租汽車許可證,否則任何人不得駕駛或使用該汽車作非法載客取酬的用途。首次定罪可被罰款1萬元及監禁6個月,再次干犯可處罰款2.5萬元及監禁12個月。
警方呼籲市民出行前應選擇合法的公共交通工具,如相關汽車是非法載客取酬車輛,第三者保險或會失效,一旦發生任何意外,其他道路使用者包括乘客、自身或其他行人有機會失去應有的保障。警方會繼續加強執法,打擊非法載客活動,以保障市民安全及道路交通秩序。(記者 區天海)
頂圖:警方新界南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特遣隊高級督察謝浚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