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全國人大代表、廣東高院院長張海波在接受香港商報採訪時介紹,前海法院通過引入3家香港調解機構,並聘請35名粵港澳大灣區律師及21名域外律師資格人士擔任調解員,創新性地融合了內地「評估式調解」與香港「促進式調解」的特點,形成了「促評一體」的新機制。數據顯示,截至去年底,該機制已調解商事糾紛484件,其中202件達成和解,成功率為42%。

全國人大代表、廣東高院院長張海波 (攝影 梁鉅聰)
架起「制度銜接」的司法橋樑
建設粵港澳大灣區,對廣東而言既是重大責任,也是重要發展機遇。實現區域深度融合的關鍵,在於將三地法律制度的差異轉化為制度創新的協同優勢。張海波認為,灣區發展的基礎在於規則的統一,產業的繁榮則有賴於法治的保障,司法領域的有效銜接是激發灣區發展核心動能的關鍵舉措。
據介紹,粵高院於去年發布了服務保障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的第三個三年行動方案。該方案聚焦優化營商環境、銜接司法規則、創新審判機制及加強司法合作交流,旨在為將大灣區建設成為具有全球影響力的創新城市集群提供司法支持。
在具體措施上,通過司法解釋確立了「港資港法港仲裁」與「澳資澳法澳仲裁」機制。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結了全國首例認可和執行香港仲裁裁決的案件,珠海市中級人民法院則發出了全國首份涉澳仲裁案件調查令。這些舉措為港澳投資者提供了適用其熟悉的法律及信任的仲裁機構的法治選擇。
此外,廣東法院還出台了三項涉港澳商事糾紛司法規則銜接指引,實現了從程序規則對接到實體規則互鑒的縱深發展。針對平行訴訟、跨境證據認定、港澳法律適用等具體問題,已形成明確的解決路徑。
為進一步促進規則統一,廣東法院開展了規則與案例的對比研究,並連續以中、英、葡三語發布了9批共130個大灣區跨境糾紛典型案例。此舉旨在通過具體案例增強三地裁判規則的可視性與可比性,幫助港澳及內地企業更好地理解內地司法實踐,增強對內地司法體系的信心。
打造「糾紛解決」的優選之地
公正高效、低成本的糾紛解決機制,是衡量大灣區營商環境的重要指標,也是保障企業安心發展的關鍵因素。糾紛解決的效率與質量,直接影響着區域對企業的吸引力及企業的留存意願。
為此,廣東法院致力於打破法域與地域限制,構建「訴訟+調解+仲裁」一體聯動的跨境糾紛解決體系。2023年,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聯合省司法廳、省僑聯、省貿促會等簽署備忘錄,以健全和完善跨境民商事糾紛多元化解決機制。同年,粵港澳大灣區跨境商事一站式解紛平台正式上線。該平台整合了調解、仲裁、訴訟三大渠道,提供中英雙語服務,併集解紛指引、程序銜接、輔助保障功能於一體,實現了「一站式受理、全鏈條服務、全流程便捷」。
此外,自2024年5月經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後,廣州知識產權法院、深圳前海法院、橫琴法院開始試點引入7家港澳調解組織參與跨境糾紛解決。截至當前,這些組織已成功調解案件461宗。此舉不僅引入了專業的調解力量,也促進了三地文化的融通與商業習慣的相互理解。
織密「司法協作」的高速路網
司法協助的順暢程度直接影響着區域融合的深度。張海波介紹稱,相關工作已實現從「個案探索」到「制度常態」的升級。在最高人民法院的授權及區際司法協助安排下,橫琴、前海、南沙三家自貿區法院獲准與澳門終審法院直接開展司法協助,案件辦理周期因此平均縮短80%,顯著提升了大灣區司法效率。據統計,這三家法院去年共辦理區際司法協助案件350件。
在區際司法協作領域,廣州中院審結的香港破產程序認可案具有標誌性意義。該案依法准許香港破產管理人跨境接管及處置內地資產,實現了跨境破產財產的一體化處置,為區際破產協助提供了實踐範例,並為跨境企業的破產處置探索了新路徑。
為促進司法協作,粵港澳三地建立了司法高層互訪機制,並通過交流互鑒深化合作。在司法人才培養方面,三地通過選派人員參與內地與香港互派法官交流項目及普通法司法實務研修班等方式,為粵港澳大灣區建設儲備了法治人才,旨在通過「人才通」實現「規則通」。
此外,「百萬英才匯南粵」行動計劃在今年的兩會上受到關注,該計劃亦為司法領域的引才工作提供了支持。
張海波表示,廣東法院下一步將持續深化粵港澳大灣區司法規則的銜接,不斷完善全鏈條跨境多元解紛體系,持續做強大灣區重整中心的品牌影響力,致力於將大灣區打造為不僅是經濟活力的熱土,更是規則創新與法治引領的高地。(記者 盧偉 攝影 梁鉅聰)
頂圖:全國人大代表、廣東高院院長張海波 (攝影 梁鉅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