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表示,一名姓周(54歲)本地男子早前經審訊後被裁定3項「企圖詐騙」罪成立,案件昨日(11日)在區域法院判刑,該名男子被判囚50個月。
案情顯示,被告於2020年新型冠狀病毒肆虐期間,提交虛假資料及文件,申請政府「防疫抗疫基金」下的紓困措施,即「美容院、按摩院及派對房間資助計劃」和「保就業」計劃。商業罪案調查科人員經調查後,發現被告提交多份虛假租約及證明文件,向政府訛稱經營兩間派對房間及20間美容院,並訛稱聘用包括被告在內的15名員工,意圖騙取合共157萬元的資助 。
警方重申,詐騙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監禁14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記者 區天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