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麥美娟今日(11日)在商台節目表示,本屆政府重視樓宇管理工作,正積極籌備第二輪建築物管理條例的修訂工作,以提升規管要求及業主的關注度。
麥美娟指出,修訂建築物管理條例有五大方向,包括建議設定大型維修工程門檻,當維修金額愈大,要求業主親身出席業主立案法團會議的比例就會愈高。其次是擴大及深化利益申報制度,計劃將大型維修工程的顧問和承建商也納入申報範圍,要求他們披露與其他相關方的利益關係,增加透明度,避免圍標等問題。
對於當局建議當大廈管理失衡時,主管當局有權介入,她解釋指,若法團會議程序不清晰或法團管委會不能有效運作,當局便會介入。
麥美娟又提到,未來的修訂也會考慮引入強制性的工程簡介會,令業主獲得更多資訊,期望鼓勵業主更關注大廈管理工作,並能親身出席會議。
麥美娟表示,關注有業主擔心修例後會減低出任管委會委員的意欲,或導致業主大會出席人數不足而變成流會。她強調當局不想見到有關情況,避免令有心人有機可乘入侵牟利。政府正整理業界意見,稍後會就修訂進行公眾諮詢。麥美娟指,修例要取得平衡,但強調不能因為有不同意見而再蹉跎歲月,必須要解決歷史遺留的問題。